锂電池的UN38.3認證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試驗和標准手冊,第38.3章節的UN38.3認證針對锂電池的运输安全要求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作用是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并满足客户对含锂電池货物的运输需求。

根据民航规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机场货物收运部门应对锂電池进行运输文件审查,最重要的是每种型号的锂電池UN38.3安全检测报告。该报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德普华检测),也可由具备检测能力的电池生产厂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项检测报告,民航将禁止锂電池进行航空运输。
UN38.3是指在联合国针对危险品运输专门制定的《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的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锂電池运输前,必须要通过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動試驗、沖擊試驗、55℃外短路、撞击试验、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证锂電池运输安全。如果锂電池与设备没有安装在一起,则还须通过1.2米自由跌落试验。
對包裝要求及條件限制
交运的锂電池及锂電池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条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险品)运输。如果下述任一条件无法满足,则应按UN3090或UN3091的危险品收运要求操作:
(一)、對锂含量的限制
1、對于金屬锂或锂合金原電池,锂含量不得超過1g;對于锂離子原電池其額定瓦特小時不超過20Wh。
注:原電池亦稱做電池芯。
2、對于金屬锂或锂合金電池,锂總含量不超過2g,對于锂離子電池其額定瓦特小時不超過100Wh。
注:上述“锂含量”是指锂金屬或锂合金電池的陽極上具有的金屬锂的量。
而對于金屬锂或锂合金原電池或電池,以克爲單位的“锂當量含量”的計算方法是以0.3乘以額定容量的安培小時。例如:某手機锂離子電池的額定容量是800mah(800毫安小時),則其“锂當量含量”爲:0.3X0.8(安培小時)=0.24克。
(二)、符合UN測試要求
每個類型的原電池及電池,經測試證明其符合《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准手冊》第3部分38.3款的所有要求。
(三)、包裝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並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每個包裝件如果裝有超過24個原電池或12個電池,必須還要滿足以下要求:
1)每个包装件必须用标记说明内含锂電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2)每票货必须有随机文件来说明包装件中装有锂電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3)每個包裝件必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並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4)如電池單獨運輸每個包裝件的毛重不得超過10kg。
UN38.3認證産品範圍
1.各種動力锂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
2.各種手機電池(如锂離子電池、锂聚合物電池等)
3.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無線通訊電池、便攜式DVD電池、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
4.各種一次電池(如锂錳電池等)
UN38.3測試項目
高度模擬試驗
熱測試
振動試驗
沖擊試驗
外短路試驗
碰撞試驗
過充電試驗
強制放電試驗
判定測試合格標准
a.無質量丟失,無滲漏,無排氣,無解體,無破裂,無著火,開路電壓不低于測試前的90%
b.表面溫度不超過170℃,測試6小時內無解體,無破裂,無著火
c.測試7天內無解體,無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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