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電池充電時間的計算與充電方法
GB/T18287 2000 对锂電池充电时间和方法的规定:
1、锂電池标称电压3.7V(3.6V),电池充电截止电压4.2V(4.1V,依据锂電池电芯的厂牌有不同的设计)。
2、锂電池充电方法:首先恒流充电,即充电电流必定,而锂電池电压跟着充电过程逐步升高,当电池端电压抵达4.2V(4.1V时),改恒流充电为恒压充电,即电压必定,电流依据电芯的丰满程度,跟着充电过程的持续逐步减小,当减小到0.01C时,以为充电中止。 (C是以电池标称容量对照电流的一种表明办法,如电池是1000mAh的容量,1C就是充电电流1000mA,留意是mA而不是mAh,0.01C就是10mA。)当然,标准的表明方法是0.01C5A,我这儿简化了。
3、爲什麽以爲0.01C爲充電完畢:這是國家標准GB/T18287-2000所規則的,也是評論得出的。從前咱們遍及以20mA爲完畢,郵電部行業標准YD/T998-1999也是這樣規則的,即不論電池容量多大,中止電流都是20mA。國標規則的0.01C有助于充電更豐滿,對廠家一方經過判定有利。別的,國標規定了充電的時間不超越8小時,就是說即便還沒有到達0.01C,8小時到了,也以爲充電完畢。(質量沒問題的電池,都應在8小時內到達0.01C,質量不好的電池,等下去也無意義),
4、多大的充電電流算是適宜的:理論上越小對電池越有優點。但你總不能爲了一塊電池充電等3天吧。國標規定的低倍率充電是0.2C(裁定充電制式),還以上面的1000mAh容量的電池爲例,就是200mA,那麽咱們能夠預測出這只電池5個多小時能夠充飽。
关于锂電池充电的过错说法:因为充放电的次数是有限的,所以应该将手机电池的电尽可能用光再充电。
在正常情况下,你应该有保留地依照锂電池剩下电量用完再充的准则充电(但肯定不是用到关机再充电),假定你的电池在你估计第2天不可能坚持整个白日的时分,就应该及时开端充电! 而当你需要充电以敷衍估计行将到来的会导致通讯繁忙的重要事情,即便在电池尚有许多余电时,那么你也只管提早充电,因为你并没有真实丢失一次充电循环寿命!电池剩下电量用完再充的准则并不是要你走向极点。

和长充电相同相传甚广的一个说法,就是”尽量把手机电池的电量用完,最好用到自动关机”。这种做法其实只是镍镉电池上的做法,意图是防止记忆效应的发生,不幸的是它也在锂電池上传播至今。
從前有人因爲手機電池電量過低的正告出現後,依然不充電持續運用一向用到自動關機的比如。成果這個比如中的手機在後來的充電及開機中均無反響,不得不送來檢修。這其實就是因爲電池因過度放電而導致電壓過低,以至于不具備正常的充電和開機條件形成的。
实验经验证明:放电深度到达100%的锂電池报废率为50%(多年的事实证明放电深度达99%以上的锂电用修理电源能激活的也只有对折,其他对折报废!)
知道锂電池充电时间,从难易程度上说,操作问题不大,了解锂電池充电时间的来历更有助于在理论和实践上使之愈加科学化。

理论上的锂電池充电时间是电池标称容量与电流之比:
锂電池充电时间(h)=电池容量(mAh)÷充电电流(mA)
可是,因为充电时会有阻抗发生,为了抵销阻抗的影响,实践充电时刻要大于上述理论充电时间,为了使锂電池充电时间满足实践的满电要求,一般要依据充电电流所占电池容量比值的大小设定一个大于1的系数。比如,
當充電電流小于等于電池容量的5%時系數爲1.6,此刻
锂電池充电时间=电池容量÷充电电流×1.6
以此类推,依据充电电流所占电池容量份额的大小,锂電池充电时间核算时的系数还有
1.5(5%<充電電流≤10%),
1.3(10%<充電電流≤15%),
1.2(15%<充電電流≤20%),
1.1(20%<充電電流)。
有用中,便携式电子产品的锂電池充电时间也是依照上述公式来规定的,对这些锂電池一般都配备有相应的恒流充电器,这种锂電池充电器对锂電池充电时刻的操控是以满电指示灯来表明的,电池充满电时会发出报警信号,所以,消费者只需要依照说明操作就行了,不用为锂電池充电时间多久适宜而发愁。

锂電池的充电时间与锂電池容量和充电电流有关
核算公式如下:充電時間t=電池電量c/充電電流i
所以,假定电池的容量为2000MAH,充电电流为800MAH, 用充电器充电的时间理论为2000/800=2.5小时;
可是在實踐中,充電時間比理論時間長,因爲充電時有能量耗費。充電電壓的增大能夠進步充電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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